具备经营航空快递业务企业的条件
(一)符合民航总局制定的航空快递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市场需要;(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500万元;(四)具有固定的独立营业场所;(五)具有必备的地面交通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和其
(一)符合民航总局制定的航空快递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市场需要;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5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独立营业场所;
(五)具有必备的地面交通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和其他业务设施;
(六)具有较健全的航空快递网络和电脑查询 系统;
(七)具有与其所经营的航空快递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八)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