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238-828 English 帮助支持

空运知识

空运贵重物品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3.填开代单对于贵重物品,各部门在制单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货物品名,并要求客户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同时还必须在NIS系统内勾选“贵重物品”选项栏;客户如不同意投保,则该货物视同普通货物操作。

 

一、贵重物品的定义

单件货物体积在0.1立方米以下、保险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上的物品;常见的贵重物品有:干货、小型精密仪器、手机、相机、电脑(含手提电脑)、MP3等IT类产品。

二、操作要求

1.货物检查

凡收运贵重物品时,必须当着客户的面对货物进行核对,并对原包装(即客户托运时的包装)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对纸箱包装应全面检查封箱处,用双手往下压封条或封箱胶处,查看有无空洞;

(2)对纤袋包装的必须全面查看是否有破损漏洞,袋口是否有开启痕迹;

(3)对于纸箱包装货物检查核实无误后,用新邦专用(印有公司Logo)的封口胶将各封口密封,再用大头笔在每面封口处划上五六条斜线;

(4)木架包装完好的货物,不用再实行上述包装方案;

(5)对于客户不愿意开包检查的货物,与客户声明物流公司只负责货物外包装与封签完好,在托运书备注若外包装与封签完好而内物短少的,责任不在物流公司。

2.包装加工

凡公司所承运的贵重物品,必须要求客户按公司要求使用纤袋包装,再用一次性锁对纤袋进行上锁。

3.填开代单

对于贵重物品,各部门在制单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货物品名,并要求客户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同时还必须在NIS系统内勾选“贵重物品”选项栏;客户如不同意投保,则该货物视同普通货物操作。

4.交接

所有贵重物品在制作货物交接单时,交接单里会显示“贵”字样提醒,同时各部门还必须用A4纸打印“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与货物一起与下环节交接,开单部门主管与车队司机交接时,必须认真清点件数,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后,对车辆加一次性锁,再由开单部门主管填写“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与司机签字交接。

5.外发

所有贵重物品给外发公司走货时必须当场与外发公司人员核对货物包装,如有异常必须拍照留底并备注清楚具体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外发走货。

6.操作部门

贵重物品存放区域:公司所有操作部门(广州运作部、广州总部交接部、广州总调、深圳总调)都必须在仓库里划出单独的“贵重物品存放区”(用铁丝网划分专属区域作为贵重物品仓库或放在监控器可监控范围之内)。

7.运作部

货物到达运作部后,运作部的外场主管必须第一时间检查货物包装(纸箱包装、封箱条是否完好;纤袋包装、一次性锁是否完好及货物件数),确认无误后,在“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上签名确认,然后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贵重物品存放区”,安排专人负责看守;所有贵重物品的“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由空运运作管理部的外场主管负责保管备查;如有异常当班主管必须第一时间拍照留底并在NIS系统里反馈异常,将货物过磅检查是否有少货,并填写登记表,同时电话通知上一环节负责人。对于锁号有异常的车次,当班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反馈异常到品质管理中心值班人员,破损修复必须有主管在场,并当场监督装车,同时必须用印有公司Logo标志的胶纸进行修复。总调交接部赶往机场的车辆必须上一次性锁,由总调打印清单注明锁号交由司机带往机场,到达机场后外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检查锁号是否完好一致,并检查贵重物品包装(纸箱包装、封箱条是否完好;纤袋包装、一次性锁是否完好及货物件数),如有异常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总调当班主管。机场操作现场必须有一位主管级人员现场督导,保障所有货物正常安全操作。

8.到达网点

凡贵重物品到达网点后,由网点人员检查货物包装(纸箱包装、封箱条是否完好;纤袋包装、一次性锁是否完好及货物件数),如有异常必须核对货物重量并要求机场开具事故签证,同时将异常情况反馈到物流公司总调。客户收货时,必须要求收货人当场拆包验货(外包装完好的,须在签收单上注明再验货)。如收货人不愿意当场拆包验货的,须要求客户在签收单上注明“外包装完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提货。

9.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公司内部经手环节,凡发现贵重物品没有“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须立即报运作中心,且不得继续走货,否则产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员工发现贵重物品有异常(破损、变形、货差)时,应立即与当班领导反映,若情况属实可由当班领导向品质管理中心反映,品质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元/次的奖励。如能举报内部存在盗窃等不良现象,将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不低于100元/次的奖励。

(3)在“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上所有经手人员都必须核实(除常规检查件数、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还需查看封口一次性锁是否有开启、破裂等痕迹)签名确认,凡不签名者罚款50元/票。各部门必须对自己操作环节内的货物安全完好负全责。

(4)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司机必须对货物件数负责,若贵重物品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货差按100元/件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关货差责任。

(5)贵重货物装车时一律不得重压,若因装车操作不规范而产生的破损、变形,下一环节在卸车时应及时反馈异常信息,并注明是贵重货物。所产生的损失,由上一环节装车人员全部承担。

(6)“贵重物品走货记录表”从收运部门出发直到到达终端部门,必须使用同一份表格,中途各环节在该表格上填写及签名,不得另外制作表格。